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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今年建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

2016-03-24 14:18 点击: 作者:新法制报


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。2月22日,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,《南昌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(试行)》日前印发。
  方案提出,到2020年,南昌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、重点污染源、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,建成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、监测预报预警常态化、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、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。
  今年要对“四河六湖”开展考核监测
  2016年起,南昌将全市各县、区(开发区、新区)布设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入市控监测网,并开展常态化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。2018年前完成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。2016年年底前,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,编制全市大气排放数值预报模式源清单,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追因、污染治理对策和污染治理成效评估研究。
  2016年年底前,全面开展城市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(16个)水质监测,建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,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预警能力,保障饮用水安全。
  完善覆盖南昌市赣江、抚河、潦河等三级及以下支流和市界、县(区)交界断面的地表水市控监测网,2017年年底前,开展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97个测点(含国、省控断面)的水质监测。建设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。
  2016年年底前对实施“河湖长制”的“四河六湖”开展考核监测,2018年年底前对实施“河湖长制”的18条不跨市骨干河湖、19个不跨市重点湖泊以及21座水库开展考核监测,2020年年底前对市域内所有河、湖、库、塘及跨市江、河、湖开展考核监测。
  强化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
  开展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监测,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。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法定责任,承担本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,开展自行监测,并及时上传数据、公开监测结果。强化污染源监测与执法的联动,建立监测、监察机构共同开展监测和执法检查的工作机制。
  市控以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由所在辖区承担,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环保局。构建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和预警系统,实现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全国联网。2016年底前建成综合管理与分析预警平台,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,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、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异常等信息追踪、捕获与报警能力,提高生态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水平。
  2017年年底前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
  按照环保部“一库一网一平台”的要求和相关标准、规范,2017年年底前南昌将建成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,并与国家、省、县形成逐级贯通的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,规范发布内容、流程、权限、渠道,2017年年底前统一发布环境质量、重点污染源及生态状况监测信息,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,保障公众知情权。
  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同步。环境保护部门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职责,依托污染源监测开展监管执法,建立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快速响应机制,根据污染物排放和自动报警信息,实施现场同步监测与执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