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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破解二次供水“先天不足”? 建管合一或为大势所趋

2018-09-04 10:15 点击: 作者:福建日报


  采访中,多位业内人士提到“建管合一”,就是将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均交给供水单位负责。在福建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看来,这种模式是大势所趋。
    可以想象,当设施的建设者同时成为使用者和维护者,建设过程中就必然多了长远考虑,少了急功近利。而供水单位作为专业机构,熟悉二次供水设施不同材料、设计、施工、管理方式的利弊得失,将关联事务一竿子揽到底,可以避开很多隐患,少走很多弯路。
    2015年2月17日,住建部、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,鼓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。杭州、苏州等城市则早已起步,引来各地调研取经。珠海水务集团供水业务部总经理王杭州曾向媒体介绍,实现“建管合一”的城市,供水情况有很大改善,一是极少发生自然爆管情况,二是居民用水水质、水压、水量得到有效保障,三是管网漏损率极低。
    福建省近年来也进行了试点,并有意将“建管合一”模式写入立法。不过,一个单位统建统管易产生垄断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,去年7月出台的《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》最终采用了两种模式并存的“双轨制”,即新建城镇住宅供水设施可以由供水单位统一建设、建设单位出资,也可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自行建设、供水单位把关设计方案。具体由谁建设,看地方如何规定。
    业内对此看法不一。有人提出,应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,既要供水单位专管,又怕产生垄断,患得患失难以解决问题。有人认为,政策的松动已经传达了政府的态度,而地方上还需慢慢理顺,到时候“建管合一”也许会水到渠成。也有人看破机关,谁来建其实并不重要,关键是建设标准要落实到位。
    无论向左还是向右,现有工作都不可懈怠。在施小姐的问题上,相关单位的前期处置并不理想。一职难尽,何以兼二职?当机制变革开始破冰,各部门更要恪尽职守,表现出应有的担当,并切实提升业务能力。